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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实盘配资 重磅!中央金融办、证监会发布

发布日期:2024-10-29 19:58    点击次数:184

  证监会9月26日消息,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努力提振资本市场,近日,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主要举措包括: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推动中长期资金投资规模和比例明显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更加合理,投资行为长期性和市场内在稳定性全面强化,投资者回报稳步提升,中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中长期资金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投融资两端发展更为平衡、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发挥的新局面。

  《指导意见》的印发为加快推进中长期资金入市、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提供了明确的“行动纲领”。据悉,下一步,在中央金融办统筹协调下,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强政策协同和信息共享,强化工作合力,确保《指导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要点概览

  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

  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

  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

  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

  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

  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

  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

  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

  鼓励银行理财和信托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提升权益投资规模

  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在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

  富国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马全胜表示,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应加强投研能力建设,完善激励机制。投研能力是提升基金业绩和服务质量的关键,也是赢得投资者信任的关键,为投资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投资产品和服务。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合规监管。推动产品的创新,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也要在创新的同时,加强合规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教育,通过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对权益基金的认识,引导理性投资。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投资解决方案,提升投资体验和基民的获得感。

  华夏基金认为炒股实盘配资,对于公募基金而言,一方面需要通过投研人才梯度建设、长期考核制度设计、引导和陪伴投资者等举措,增加基金产品的业绩稳定性,切实提高基金投资者的获得感;另一方面也需要立足于自身专业优势,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并不断丰富产品类型,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多样化投资理财需求,同时提供财富管理全链条的服务能力。

  《指导意见》还提出,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动公募基金投顾试点转常规。公开信息显示,证监会于2023年7月启动公募行业费率改革,目前已完成前两阶段工作,第三阶段将于今年底前完成。记者了解到,第三阶段,证监会将重点规范销售环节收费。随着改革举措全部落地,公募基金综合费率将下降18%,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450亿元。

  建立健全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

  支持长期投资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

  在市场人士看来,长周期考核是提升投资运作稳定性的关键举措之一,从实践情况看,中长期资金中除全国社保基金积极践行长周期考核外,年金基金、保险资金等均存在短期考核问题,影响投资稳定性和获取长期投资回报。其中,年金基金短期考核问题比较突出,代理人、受托人考核压力层层传导,投资管理人求稳心态突出,投资组合难以承受市场短期大幅波动。

  此外,保险资金在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方面普遍存在短期考核问题,抑制了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积极性和稳定性,难以发挥其长期资金的属性。2023年10月,财政部明确对国有保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实施“三年周期+当年度”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当年度利润”指标考核权重过重、中长期考核指标权重较低的问题,短期市场波动仍对保险公司绩效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构建投资管理机构、投资经理、产品组合等多层面相互衔接的考核体系,并建立健全与长周期考核相适配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减少短期市场波动对中长期资金投资业绩的影响,促进各类中长期资金更好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培育壮大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权益投资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华夏基金认为,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一方面要引导监管、股东和社会评价的长期化。自2023年开始,保险业的财报编制开始实施新的金融工具准则(IFRS9)后,财务报表下的利润波动加剧。在新准则下,被划分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较多,导致上市保险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方式核算的资产大幅增加,进而增加了企业的利润波动率。这在短期内导致了保险股票的大幅波动和社会舆论对于保险经营稳健性的热烈讨论。基于保险业资产负债的长期性,对保险公司的评价也应秉持长期性,对保险资金的耐心投资予以肯定和激励。在监管评价、股东评价及社会评价上,都要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短视的评价方式。

  另一方面,也要积极为保险公司创造稳定安全的投资环境。由于偿付能力的压力,保险资金的投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因此必须使保险资金的投资项目能够形成与保险负债相匹配的现金流回报。例如进一步鼓励保险资金投资于稳定性好的水利、水运、物流、能源、矿产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鼓励保险资金在两新一重等项目中积极寻找投资机会,和实体经济共同发展。

  工银瑞信基金表示,总体而言,倡导长周期考核,既有利于管理机构回归投资本源、加强资产配置能力建设,也有利于年金资金的保值增值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投资政策制度

  全国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石,肩负着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坚实资金保障的职责,也是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全国社保基金成立以来境内股票投资平均年化收益率超过10%,成为A股市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典范,但权益投资比例已接近政策上限,近年来规模增长有限,难以进一步扩大权益投资规模。

  在业内人士看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存在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等问题,一方面,目前各省委托社保理事会投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同期限虽然较长,但普遍有收益保底要求,限制了权益投资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人风险偏好较低,未完全实现市场化投资运作,更加注重保本保收益,多投向固定收益类产品,短期内大幅提高权益投资比例难度较大。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金融系教授胡继晔认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将通过扩充全国社保基金资金来源、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模式、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有利于推动形成养老保障体系和资本市场良性互动,实现养老资金保值增值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双向奔赴”。

  工银瑞信基金表示,《指导意见》有利于支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拓展长期资金来源。一方面,可以继续提升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人群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个人投资者教育,让参加人员能够选择与长期投资相匹配的策略和产品,充分享受股票等资产的超额收益,也为资本市场增厚长期资金。

  允许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

  依法以战投身份参与定增

  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提出,允许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这备受市场关注。

  记者了解到,按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现行规定,与一般投资者相比,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可以享受锁价发行的政策。一般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增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而战略投资者可以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首日中选择,这一选择权使战略投资者能够更早锁定相对有利的发行价格。战略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在18个月内不得转让(实践中通常为36个月),一般投资者为6个月。

  去年8月,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向市场告知全国社保基金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今年9月,国投电力(600886)向社保基金会发行5.5亿股A股股票,是全国社保基金首次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

  国投电力表示,通过战略合作,不仅为公司提供了长期发展的资金支持,而且社保基金会还能为公司带来清洁能源项目开发、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以及公司整体战略等多方面协同资源,提高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竞争力。

  在市场人士看来,允许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依法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可以有效提升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中长期资金通过相关机制增厚长期收益。

  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

  放开企业年金个人选择

  随着年金运作时间的积累,用人单位的管理经验不断成熟,广大职工的投资者教育水平不断提升,逐步具备了选择差异化投资策略的条件。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选择”。

  马全胜认为,最近三年,尽管资本市场有所波动,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养老资金发展平稳,对于权益市场的参与也体现出稳健的特色,特别是在过去两年在红利投资、价值投资的表现中更是可圈可点。但相对海外市场,我国企业年金的员工覆盖面相对较小,投资政策选择较为单一,员工不具备投资政策选择权。部分组合采用固收类投资策略,无法满足部分年轻化员工的权益端配置需求。《指导意见》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有利于增加年轻主体投资权益市场的灵活性,提升企业年金对权益市场的参与度,尤其是对于年龄段较小追求长期回报的青年员工。

  《指导意见》还提出,“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开展差异化投资”,通过鼓励各参与方自上而下地开展差异化投资,可以有效改善投资趋同和定力不足的情况。

  华夏基金认为,差异化投资意味着资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者的年龄、收入、风险偏好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这一方面有助于实现养老资金的个性化服务,增加投资选择的多样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不同群体的特定需求;另一方面通过适度增加权益资产的配置,养老资金也可以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