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30 19:28 点击次数:209
(原标题:杭州执力资产管理法定代表人茅健,涉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问题,被发出警示函)
2024年5月11日,浙江证监局公告,杭州执力资产管理法定代表人、信息填报负责人、投资经理茅健因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定期报告等信息、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等问题,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茅健被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公司再次发生此类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南平配资